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我厅委托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对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钢公司)高炉升级改造项目行了评估,出具了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评估意见。现将乌钢公司高炉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电话:0471-4826452(传真)。
附件下载1: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高炉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doc
附件下载2: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高炉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评估报告.pdf
建设项目情况
企业名称
建设地点
冶炼设备情况
拟开工时间
拟投产时间
置换比例
备注
类别(高炉/转炉/电炉等)
型号(容积
/容量等)
单位(立方米/吨/千伏安等)
设备数量
建设产能(万吨/ 年)
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高炉
1200
立方米
1
113
2022年 3
月
2023年 11月
1.25:1
退出项目情况
序号
省(区、市)
企业名称
冶炼设备情况
启动拆除时间
拆除到位时间
备注
类别(高炉/
转炉/电炉等)
型号(容积
/容量等)
单位(立方
米/吨/千伏安等)
设备数量
退出产能
(万吨/ 年)
1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高炉
503
立方米
1
60
项目建 成投产前
项目建成投产前
按照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备案去产能实施方案的钢铁行业冶炼设备清单核定产能。
2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高炉
616
立方米
1
72
项目建 成投产前
项目建成投产前
2017年11月高炉产能置换公告产能 72万吨;按照《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46 号)产能核算表核定高炉产能71.6万吨;2017年产能置换剩余的0.4万吨用于本次产能用于本次置换。
3
赤峰市
赤峰中唐特钢有限公司
高炉
/
/
/
9.25
不涉及
不涉及
赤峰中唐特钢有限公司年产270万吨精品钢项目产能置换剩余的炼铁产能。
合计
141.25